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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2-08 | 點閱數: 458
主旨: 106 年至 107 年「築巢優利貸」-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( 以下簡稱本貸款),經公開徵選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中信銀)獲選承作,檢送本貸款辦理 說明資料 1 份,請查照轉知所屬機關(構)同仁參考運用 。 說明: 一、為協助各機關、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有適當貸款管道 ,以解決購置房屋資金之需求,自 95 年起規劃辦理本貸款 ,原由中信銀依約承作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止,經重行辦理 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,由中信銀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 提供服務,辦理期間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至 107 年 12 月 31 日止 ,為期 2 年。 二、本貸款相關規定請參閱旨揭說明資料,另辦理方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28 | 點閱數: 388
主旨:公立學校專任教師(含輔導教師)具有社會工作師(以下 簡稱社工師)證照者,得否於服務學校辦理社工師執業登 記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1 月 11 日臺教人(二)字第 1050140698 號 函辦理。 二、依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4 條 及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第 4 點第 1 項第 2 款規 定,公立學校專任教師(含兼任行政職務者),除法令另 有規定外,不得從事醫師、律師、會計師、建築師、技師 等須領證執業之工作,爰公立學校專任教師除法令另有規 定外,不得執行社工師之業務。教育部同意公立學校專任 教師得於服務學校辦理諮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28 | 點閱數: 295
主旨:考試院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,並自 105 年 5 月 13 日施行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11 月 14 日部退三字第 105 41625481 號書函辦理。並檢附原函及修正條文 1 份(含總 說明及條文對照表)供參。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22 | 點閱數: 465
主旨:銓敘部舉辦「105 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」及網 路抽獎活動一案,請查照並協助公告週知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11 月 15 日部管二字第 105 4165909 號書函辦理。 二、本( 105 )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業經考試院組成評審委 員會議,決議 6 名得獎人及 4 組得獎團體,為表揚得獎者傑 出事蹟,考試院訂於本年 12 月 14 日(星期三)下午 2 時於考 試院傳賢樓 10 樓大禮堂舉行表揚大會,茲檢附「105 年公 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表揚大會」電子海報 1 份,請惠予公告。 三、另本年 11 月 11 日起於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臉書( Facebook )專頁,舉辦【傑出公僕 服務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22 | 點閱數: 392
主旨:轉知「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」第 3 條之 1 、第 32 條 ,業經教育部部於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15 日以臺教人(四) 字第 1050131129B 號令修正發布施行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( 含法規條文) 1 份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1 月 15 日臺教人(四)字第 1050131129E 號 函辦理。     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之一、第三十二條修正條文  第三條之一   本條例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病故或意外死亡,不包括因犯罪而自行結束生命者。  第三十二條    本細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22 | 點閱數: 410
主旨:國家文官學院為促動公務人員知識發展永續成長,激發才 能創新超越,辦理遴選明( 106 )年度公務人員「每月一 書」活動,邀請貴屬同仁踴躍上網參加票選優良圖書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5 年 11 月 15 日國院數字第 1050800253 號函辦理。 二、活動方式: (一)書目:區分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、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 兩大領域進行票選,每領域計 12 本圖書,每領域可圈選 1 至 6 本。 (二)期間:本( 105 )年 11 月 15 日起至 30 日止。 (三)網址: http://voting.nacs.gov.tw 或至國家文官學院 全球資訊網站( http://www.na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22 | 點閱數: 425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5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:南市教人(二)字第 1050834005 號 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件: 主旨:校長及教師進修同一學位、學分或研究期間,得視實際需 要,由學校報經本局核准變更進修、研究方式,自 106 年 2 月 1 日起,刪除教師變更進修方式僅得以一次為限之規定 ,惟仍應以學期為單位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 105 年 8 月 19 日本市 105 學年度第一學期高中暨國民中 小學校長行政會議提案決議事項辦理。 二、本市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 要點(下稱校長及教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22 | 點閱數: 368
主旨:轉知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 揚」1 份,請鼓勵所屬踴躍推薦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1 月 11 日臺教國署秘 字第 1050132857 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表揚推薦對象包含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(含幼兒園 )、本局之團體或個人(含校長、園長、教師、職員、工 友及教育行政人員),各校推薦人員請依計畫第 6 點規定 提經校務會議或行政會議通過。 三、推薦資格為三年內具有下列具體事蹟之一且五年內未獲教 育部特殊優良事蹟表揚者,得為被推薦之對象:(一)充 分發揮教育愛,富有感人之教育事蹟。(二)盡心盡力為 教育服務,並具有犧牲奉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17 | 點閱數: 448
主旨:國家文官學院為促動公務人員知識發展永續成長,激發才能創新超越,辦理遴選明( 106 )年度公務人員「每月一書」活動,邀請貴屬同仁踴躍上網參加票選優良圖書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國家文官學院 105 年 11 月 15 日國院數字第 1050800253 號函辦理。 二、活動方式: (一)書目:區分公共政策與管理知能、自我發展與人文關懷兩大領域進行票選,每領域計 12 本圖書,每領域可圈選 1 至 6 本。 (二)期間:本( 105 )年 11 月 15 日起至 30 日止。 (三)網址: http://voting.nacs.gov.tw 或至國家文官學院全球資訊網站( http://www.nacs.gov.tw ),點選「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17 | 點閱數: 540
主旨:有關憂鬱症是否為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7 款所稱精神病一 案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查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:「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 之一者外,不得解聘、停聘或不續聘:…七、經合格醫師 證明有精神病尚未痊癒。…。」 二、次查精神衛生法第 3 條規定:「本法用詞定義如下:一、 精神疾病:指思考、情緒、知覺、認知、行為等精神狀態 表現異常,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,需給予醫療及 照顧之疾病;其範圍包括精神病、精神官能症、酒癮、藥 癮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,但不包括反社 會人格違常者。…。」復查衛生福利部 105 年 9 月 8 日衛部心 字第 1050126951 號函略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14 | 點閱數: 391
主旨:所詢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3 款適用疑義一案,復如說明 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復貴局 105 年 9 月 10 日桃教小字第 1050071417 號函。 二、查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:「教師聘任後除有下列各款 之一者外,不得解聘、停聘或不續聘:……十三、行為違 反相關法令,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。……。」、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:「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,並負有下列義 務:一、遵守聘約規定,維護校譽。……六、嚴守職分, 本於良知,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。……十、其他依本法或 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。」及第 18 條規定:「教師違反 第 17 條之規定者,各聘任學校應交教師評審委員會評議後 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14 | 點閱數: 425
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宣導 一、多元管道宣導文稿內容: (一)公務人員行政中立登載文字 4 種: 1 、「不分顏色,不分黨派,行政中立在於心中的那把公正尺。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 2 、「公務人員行政中立,國家進步的動力。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 3 、「行政中立,全民得益;依法行政,公平公正!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 4 、「行政要中立,國家更安定。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醒您。」 (二)公務倫理與公義社會登載文字 7 種: 1 、「公務人員應廉潔自持、利益迴避、依法公正執行公務~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03 | 點閱數: 490
主旨:有關自 106 年 1 月 1 日以後始任約聘(僱)人員者,其曾任 相關政府機關(構)、公立學校年資之慰勞假年資採計一 案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10 月 26 日總處培字第 10500 57419 號函辦理。 二、查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 2 條規定:「本辦法所稱聘僱人員,係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 例聘用及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之人員 。」同辦法第 5 條規定:「公假、例假日、曠職、年資採計 及請假方式,準用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之規定辦理。」合先 敘明。 三、復查銓敘部 105 年 5 月 9 日部法二字第 1054104228 號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03 | 點閱數: 386
主旨:應公務人員考試錄取,於 105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分配機關實 施訓練,而於 106 年 1 月 1 日以後始經機關派代任用者,基於 信賴保護之法理原則,得依銓敘部 105 年 5 月 9 日部法二字 第 1054104228 號令釋停止適用之相關規定,採計曾任服務 年資併計公務人員休假年資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10 月 28 日部法二字第 105 41598341 號函辦理,檢附原函影本 1 份。 二、前揭人員休假年資採計相關事宜,各機關應主動提醒,以 維渠等權益;至 106 年 1 月 1 日以後始分配機關實施訓練者 ,仍應依旨揭銓敘部令釋相關規定辦理。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11-02 | 點閱數: 328
主旨:本府訂於 105 年 11 月 26 日、 27 日舉辦「新市政中心開放決 策」城鄉論壇,為充分周知廣邀各領域公民參與,延長報 名期間至 11 月 9 日止,請協助於所屬網站、 LED 、電子視訊 牆、電子字幕機等修正刊登報名資訊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本府 105 年 10 月 25 日函請刊登報名資訊(府研綜字第 10510 98101 號函)諒達。 二、本案刊登內容修正為「臺南市政府『新市政中心開放決策 城鄉論壇』歡迎市民踴躍報名參加,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1 月 9 日止。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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