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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 許耿肇 - 新冠肺炎防疫專區 | 2020-03-17 | 點閱數: 523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18 日
發文字號:南市教秘字第 1090237821 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二
     
主旨: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 COVID-19(武漢肺炎),有關各校於 108 學年度第 2 學期開學後校園場地借用及活動辦理事宜,請依說明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局 109 年 2 月 17 日因應嚴重特殊性肺炎(武漢肺炎)應變工作小組第三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、校園場地借用因應作法:
(一)於本市尚無確診個案時,各校校園於開學後,依下列原則辦理:
1、室外場地仍依校園場地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。
2、室內場地原則不開放民眾及私人團體等一次性借用,倘已借用場地者,請學校妥善告知借用者取消借用,學校無息退還所收之費用。
(二)考量民眾有借用學校體育場、禮堂、活動中心、游泳池或教室,進行休閒運動或學生課後學習輔導之需求,倘借用者符合下列條件,學校得同意繼續借用:
1、對象屬「長期借用且有固定參與成員」。
2、借用單位應簽訂契約及切結書(附件 1),願遵循各項防疫措施並善盡管理責任。
3、借用單位應配合之防疫措施如下(如違反其中一項者,立即停止借用):
(1)借用單位應建立一個月以上「長期借用且有固定參與成員」之場地使用名冊,名冊內人員應填具健康聲明書、個人及共同生活者之 14 日內旅遊史,並隨時更新。(附件 2)
(2)借用單位應建立參與者每日(次)入校健康管理紀錄(入校前皆須自行量測體溫及填寫紀錄)。(附件 3)
(3)禁止非名冊內成員進入校園場地活動。
(三)本市倘有本土確診個案,則全面停止民眾及私人團體等借用校園室內場地。
(四)國內若已進入社區傳播,則全面停止校園室內外場地借用,亦停止開放校園場地。
三、班級家長會(班親會)、開學典禮及校慶活動等因應作法:
(一)班級家長會得不採用家長親自到校方式辦理,改以書面或社群軟體方式通知辦理,若有邀請家長到校會談之必要,應落實各項防護措施。
(二)開學典禮等大型集會,請各校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。
(三)校慶運動會若本市無確診病例,學校應以戶外舉行為原則,並依集會防疫建議事項妥善規劃防疫措施,落實體溫量測、勤洗手、參與人員適當管制等作為,以避免室內大型聚會活動的傳染風險。
四、考量現階段疫情尚未明朗,請各校於校門口張貼公告,請民眾留意自身健康狀況,倘有生病、發燒情形,避免進入校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