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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訪客 - 教務處 | 2021-04-20 | 點閱數: 235

主旨:請貴園依公立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規定,辦理本市歸仁區紅瓦厝國小教職員工之子女列為第二優先入園對象,請查照。

說明:依據本市 110 學年度新生入園注意事項「第四點「(二)第二 優先之 1.本校(園)現職教職員工之子女。(含幼兒園所在 學校教職員工之子女)。」規定辦理。

正本:臺南市立歸仁幼兒園

副本:臺南市歸仁區紅瓦厝國民小學、本局特幼教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