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參與對象:
(一)初階認證: 112 學年度參與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。
(二)進階認證: 111 學年度以後(含 111 學年度)參與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。
(三)教學輔導教師認證: 110 學年度以後(含 110 學年度)參與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尚未取得認證之教師,可於作業期間申請認證審查,並請依期程繳交專業實踐資料。
查。
二認證作業
(一)校內彙整本(112)學年度有意願參與旨揭認證之教師,請於 4 月 22 日前回報教務處。
(二)「初階」認證方式:將紙本認證資料及本市教育局學習護照之初階研習紀錄,核章後彙整掃描成 PDF 檔,紙本認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。
(四)開放資料上傳期間:
1、教學輔導教師認證推薦表:請於 113 年 5 月 10 日(星期五)前上傳至教專平臺。
2、三類人才認證資料上傳: 113 年 4 月 15 日(星期一)至 113 年 5 月 31 日(星期五)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