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.
:::

文章列表
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9-12 | 點閱數: 710
主旨: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以,有關公務人員因公涉訟 輔助事項,請確依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輔助辦法相關規定辦 理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105 年 9 月 1 日公地保字第 1 0500104281 號函辦理。 二、按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22 條第 1 規定:「公務人員依法執行 職務涉訟時,其服務機關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及提供法律 上之協助。」第 2 項前段規定:「前項情形,其涉訟係因公 務人員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,其服務機關應向該公務 人員求償。」次按依同條第 3 項授權訂定之公務人員因公 涉訟輔助辦法(以下簡稱涉訟輔助辦法)第 3 條規定:「本 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所定依法執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9-12 | 點閱數: 417
主旨:為協助本府員工生涯管理及推廣年輕世代婚姻教育,謹訂 於本(105)年 9 月 14 日(星期三)上午假本府警察局 4 樓大 禮堂,辦理「預約幸福」等關懷講座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踴躍報名參加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及本市家 庭教育中心南市家教推字第 1050864291 號函辦理。 二、本研習由本府人事處與本市家庭教育中心合辦,有關時間 及地點如後: (一)時間: 105 年 9 月 14 日(星期三)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20 分。 (二)地點:本府警察局 4 樓大禮堂(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 3 號 )。 (三)對象: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共計 80 人,採自由報名 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9-12 | 點閱數: 496
主旨:公務人員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,無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12 條所定交通違規情事,至警察機關製作筆錄、各地方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,或應司法機關傳會出庭,得由服務機關覈實核給公假;所稱上下班途中之認定,依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相關規定認定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9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0541421651 號令副本辦理,檢附銓敘部原令影本 1 份。 二、銓敘部 93 年 2 月 27 日部法二字第 0932335581 號書函及歷次函釋與該部 105 年 9 月 5 日部法二字第 10541421651 號令未合部分,均停止適用。 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9-09 | 點閱數: 330
主旨:檢送本府 105 至 106 年度特約托育機構名單 1 份,請查照轉 知同仁善加利用。 說明: 一、本府為建立優質托育環境,提供所屬員工子女托育服務, 使員工無後顧之憂,特與轄區內多家托育機構簽訂特約服 務,各特約托育機構契約期間及提供服務措施內容請參考 旨揭名單,另有托育機構詳細資訊及文宣檔案,請至本府 人事處網頁(網址: http://personnel.tainan.gov.tw/ )/權益 e 點靈/托育服務專區分頁下載參閱。 二、員工至特約托育機構進行托育時,僅需出示員工識別證或 相關證明,即可享有各該托育機構提供之優惠措施方案。 正本:臺南市政府各處(臺南市政府人事處除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9-09 | 點閱數: 401
主旨:有關戶政事務所通報壽險公會亡故者訊息轉請保險公司清 查有無投保人身保險服務自 105 年 9 月 1 日實施,請惠予協 助宣導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內政部 105 年 8 月 30 日台內戶字第 1051203424 號函辦理 ,並檢附前揭函影本 1 份。 二、為主動協助民眾申請亡故者親屬人身保險理賠事宜,內政 部規劃旨揭服務,自 105 年 9 月 1 日實施,民眾至戶政事務 所辦理死亡登記時,可同時申請將亡故者死亡登記資料通 報壽險公會,壽險公會將交由各保險公司協助清查承保情 形,再由各保險公司主動通知保險受益人辦理相關理賠給 付,免除亡故者之保險受益人因不清楚亡故者生前投保情 形,而錯失申請保險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9-05 | 點閱數: 1081
主旨:為增進服務效能,本部已建置完成「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 業 e 系統」(以下稱本作業系統)被保險人網路作業功 能,謹請貴單位參加公教人員保險(以下簡稱公保)的同仁 踴躍使用本作業系統查詢個人公保資料或試算各項給付, 請查照轉知。 說明: 一、本作業系統預定於本( 105 )年 8 月 30 日開始提供所有公保 被保險人網路作業服務功能,服務項目有個人保險資料查 詢、現金給付請領案件查詢及各項給付試算等,透過本作 業系統可自行下載年資紀錄表、查詢個人公保年資明細、 基本及異動資料查詢、查詢育嬰留職停薪遞延保費等,並 可試算各項公保現金給付金額、查詢近 6 個月現金給付案 件辦理進度,以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9-05 | 點閱數: 412
速別: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 附件:無附件 主旨: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後,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疑義案, 詳如說明項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教育部前以 105 年 8 月 4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088470 號函轉 行政院 105 年 7 月 29 日院授人給字第 1050049295 號函(諒達 )在案。 二、查行政院上函說明三:「公立中小學教師同時兼任主管、 導師或特殊教育職務者併支職務加給,以及兼任導師及特 殊教育職務依規定給假期間,代理人與被代理人職務加給 之計支方式等事宜,於本院核復相關支給規定前,仍依( 參照)現行本院及相關權責機關就主管職務加給、導師費 及特殊教育津貼所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9-05 | 點閱數: 406
主旨:轉知「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」第 5 條、第 6 條,業經教育 部 105 年 8 月 26 日以臺教人(三)字第 1050111667B 號令修正 發布施行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教育部 105 年 8 月 26 日臺教人(三)字第 1050111667E 號函 辦理。 二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 http://edu.l aw.moe.gov.tw )下載。 三、檢附教育部原函及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條文)各 1 份。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7-26 | 點閱數: 534
主旨:所詢教師待遇條例公布後,條例施行前過渡期間,教師取 得較高學歷提出申請並已完成改敘者,得否重行核定並適 用施行後之規定辦理改敘疑義一案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復貴校 105 年 6 月 8 日鹽水中人字第 1050596037 號函。 二、依據教育部 105 年 7 月 18 日臺教人(二)字第 1050086003 號函 所釋,依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,法律僅能於制定後向未來 生效,並不得溯及既往對已發生之事實發生規範作用,爰 公立中小學教師於待遇條例施行前取得較高學歷申請改敘 經敘定薪級者,尚不得依待遇條例規定重行敘定薪級。旨 揭疑義,請貴校依前開規定辦理。 三、檢附上開教育部原函電子檔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7-26 | 點閱數: 484
主旨:檢送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民國 105 年 7 月 5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 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 1 份, 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5 年 7 月 7 日部銓四字第 10541 23435 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。 二、旨揭辦法修正,明定留職停薪人員於期間屆滿或原因消失 後,得回復原職務或與原職務職等相當之其他職務、分條 規定「應予」及「得申請」留職停薪事由、放寬申請育嬰 留職停薪之期間,最長可一次申請至子女滿 3 足歲止、增 訂留職停薪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或屆滿之次日辭職或離職 ,不受應先申請復職之限制、明定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或屆 滿逾期未復職者視同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7-07 | 點閱數: 502
教育局公告 90227 公告單位:課發科 公告人:李慧文    99205 公告期間:2016/07/06~2016/07/13 發佈日:2016/07/06 14:01:44 簽收:準時簽收 簽收狀況 列印 公文文號:無 附件: 附件 1-105 年市內介聘積分審查補充說明.pdf 附件 2-積分審查委託書.pdf 附件 3-校長推薦函.odt 標題:檢送本市 105 年度國中小教師第二次市內介聘作業期程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7-07 | 點閱數: 600
主旨:所詢教師因配偶依教授休假研究規定申請出國進修 1 年以 上,得否比照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第 2 項第 7 款規定 申請留職停薪一案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復貴府 105 年 5 月 20 日府教學字第 1050099280 號函。 二、查 102 年 4 月 22 日訂定發布之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 4 條 第 2 項規定:「除校長、社會教育機構及學術研究機構首長 外,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申請留職停薪者,服務學校 、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得考量業務或校務運作狀況依 權責核准:......七、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,其 期間在 1 年以上須隨同前往。」。次查銓敘部 87 年 7 月 31 日 87 台甄五字第 1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7-07 | 點閱數: 389
主旨:修正「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公務人員移撥作業要 點」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 說明:檢送修正「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公務人員移撥作 業要點」(含總說明及對照表)1 份。 正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7-07 | 點閱數: 491
主旨:有關貴所函詢計時與計件臨時人員,可否發給年終工作獎 金一案,復如說明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復貴所 105 年 6 月 24 日南安民字第 1050419240 號函。 二、查 104 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第 12 點規 定略以:「下列人員比照本注意事項核發年終工作獎金: ……(五)臨時人員……」第 13 點規定略以:「按日計酬 臨時人員之年終工作獎金,依下列規定發給:(一)按日 計酬臨時人員依其十二月份所支薪酬數額乘以一點五個月 乘以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算發給;上開在職月數比例係依 其當年度實際在職日數合併計算後,以三十日折算一個月 ……」,有關計時計件人員尚無從依據上開規定核... 觀看完整文章
訪客 - 人事室 | 2016-06-30 | 點閱數: 437
主旨:退休人員犯貪污治罪條例,經判刑確定而入監服刑,其三 節慰問金須停止發給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5 年 6 月 20 日總處給字第 105004 5130 號函辦理。 二、查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100 年 6 月 20 日局給字第 1000036800 號函規定略以,退休公務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給,歷來均 與其是否有停發月退休金、優惠存款利息之情形作一致性 處理,爰合於照護規定之退休公務人員,其退休再任如有 依公務人員退休法第 23 條第 1 項及第 32 條第 6 項規定須停止 其領受月退休金及辦理優惠存款權利者,其三節慰問金應 同時停止發給,至其再任原因消滅後恢復。 三、 105 年 5... 觀看完整文章
:::

登革熱防治專區

空氣品質監測